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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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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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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5〕12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12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对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建设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90533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31721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灵山岛京珠高速公路与省道S111交叉处南侧。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13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南沙灵山岛京珠高速公路与省道S111交叉处南侧,占地面积约26671m2。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再生水处理规模为0.5万m3/d,建筑面积约12443m2。工程内容含软基处理、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厂区道路、绿化、进厂道路、进出厂管道及再生回水管等。

3、监理范围:

①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对初测、初步工程地质勘探工作进行监督;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设计进度跟踪及相关计量支付审核;对设计图的工程概(预)算进行初审等;

②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4、招标控制价:211.77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从2016617日至201662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 6 2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6 28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 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 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 390533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业主: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灵山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公告附件.doc
发布人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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