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锅炉主机及辅助设备零星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22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组织《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锅炉主机及辅助设备零星维护、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二、招标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卷烟厂 三、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锅炉主机及辅助设备零星维护、维修项目 四、招标编号:HNZT-2016HNZY018 五、招标项目情况: 长沙卷烟厂锅炉主机及辅助设备2016-2018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零星维护、维修、安装、改造(单项次工程小于20万元)项目。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以上(含2级)。 3)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一个或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 30 万元的锅炉类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行业主管机关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6)投标人应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以上(含2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7、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具有承接锅炉类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0 万元,要求提供合同原件。 8、《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本(可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存入同一U盘中) 9、投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前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的书面承诺。 11、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 注:投标人应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装入信封内单独提交,并列详细清单。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的资料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否决其投标。 (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 8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招标文件的取得: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6月29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3、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账户信息详见第12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9:00(北京时间)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人须按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系人:王莎莎傅昕罗芳 电话:0731-82255989 传真:0731-89767828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帐户信息: 户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账号:431651000018150094668 (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如果没有写明招标编号的标书款或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中标人须按第二章第29.2项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十四、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五、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选择排名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六、关于投标人合理使用招标文件的声明:本项目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之用。为尊重和保护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投标人在获取本文件后,不得对外传播,不得提供给无关的第三方,如投标人擅自传播、复制损害招标人合法权益的,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有保密义务。 十七、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十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发布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 该项目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