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人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宁波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2日 10: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22日 00:00 至 2016年07月11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预算金额 | ¥4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涛 董初林 张啸科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322846 87323935 | ||
采购人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宝善路105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61188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321469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项目(重招)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ITC-20162104G
发布日期:2016年6月22日
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第一次公开招标不成功,故第二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子包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一 |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含氮气发生器) | 1套 | 415万 |
*二、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
四、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7月12日09时00分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32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7月12日09时00分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32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登记。
2)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0574-87642508,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八、采购人:
名 称: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宁波市宝善路
联系人姓名:徐静
电 话:0574—56889335
九、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07670
电子邮件:10809504@qq.com
联 系 人:史涛 董初林 曹景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