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6- 04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个包 | 利津县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所报项目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7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年6月22日8时30分至 2016年6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社419室)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5日8时00分至2016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利津县利一路10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5625718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678614431
发 布 人: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