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招通报〔2016〕8号
各投标企业:
根据《舒城县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舒政〔2013〕13号)、《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及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以下8个项目中部分投标单位报名后放弃投标,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送弃标函的,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罚:
一、舒城县2016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五显-大华山路)项目
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市飞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寨顺达道路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舒城县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项目
安徽鲁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华伟建筑安装有限公
司等2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舒城县春秋乡卫生院公卫楼项目
安徽春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舒城县万佛湖快速通道绿化养护项目
安徽山湖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安亚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宝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九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芳海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山智园林景观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舒城县永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安徽金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舒城县永安安置小区一期监理项目
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
以通报批评。
七、梅河东路改造和三里河东路新建道路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舒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主污管道工程项目
安徽国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祥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投标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各记5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其中,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分数累计达10分,6个月内不得进入舒城县招投标市场。
以上处罚时间为发布之日起执行。
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