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双创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第五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师双河市双创孵化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河市 2.工程规模:一期新建建筑面积5669.81㎡,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为4.2米,二三层层高为3.9米,局部地下室的层高为3.6米。建筑总高13.35米。室外配套工程:新建给水管网394m,新建排水管网393m;新建供热管网205*2m;新建室外中压电力电缆78.5m;新建室外混凝土道路面积391平方米,铺装地坪面积5342平方米;绿化面积3764平方米。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DWS-GCJY2016047-1 | 第五师双河市双创孵化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招标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招标文件确定的全部内容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0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交纳保证金的确认凭据。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帐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2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下午4:00至8:00 2.领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需在网上进行报名,同时执相关资料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师分中心进行登记。 2、凡登记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及第五师外企业需要提供《兵团第五师师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并持通知单于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 时,下午16:00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顺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师政务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第五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闵江 | 联 系 人: | 张博 | ||||||
电 话: | 15209095362 | 电 话: | 136199356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