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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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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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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183号文批准启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2.2工程规模:地下综合管廊总长约9.88公里,总投资约6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各标段的工作内容包括地质补充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综合管廊内容包括强、弱电、中水、给水、燃气、雨、污水等管线种类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4设计工期:各标段的工期均为60日历天,具体设计工期安排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垫江县玉鼎大道综合管廊工程,长约2.56公里;

二标段:垫江县东方大道二期综合管廊工程,长约2.35公里

三标段:垫江县春花大道综合管廊工程,长约1.9公里

四标段:垫江县东方大道三期及北新街综合管廊工程,长约1.57公里(其中,东方大道三期综合管廊长约1.23公里,北新街综合管廊长约0.34公里);

五标段:垫江县桂西大道北二段综合管廊工程,长约1.5公里。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中标后,仍要参与后面标段评审,但不进入排名,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三项资质其中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城市隧道专业甲级资质,且本条五个专业资质需同时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15日 10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183号文批准启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2.2工程规模:地下综合管廊总长约9.88公里,总投资约6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各标段的工作内容包括地质补充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综合管廊内容包括强、弱电、中水、给水、燃气、雨、污水等管线种类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4设计工期:各标段的工期均为60日历天,具体设计工期安排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垫江县玉鼎大道综合管廊工程,长约2.56公里;

二标段:垫江县东方大道二期综合管廊工程,长约2.35公里

三标段:垫江县春花大道综合管廊工程,长约1.9公里

四标段:垫江县东方大道三期及北新街综合管廊工程,长约1.57公里(其中,东方大道三期综合管廊长约1.23公里,北新街综合管廊长约0.34公里);

五标段:垫江县桂西大道北二段综合管廊工程,长约1.5公里。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中标后,仍要参与后面标段评审,但不进入排名,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三项资质其中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城市隧道专业甲级资质,且本条五个专业资质需同时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15日 10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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