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第二次)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剑南路西段供水加压站起重设备类采购工程 |
到货地点 | 项目施工现场 |
到货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
需货量 | 详见附表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安装位置 | 备注 |
1 | 电动葫芦 | W=2tH=12.0m | 套 | 2 | 送水泵房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供应商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拟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B、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起重设备销售带安装业绩);
C、如为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沙河壹号B座402-404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6年 6 月22日至2016年6 月27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B、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C、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D、品牌授权证书;E、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验原件。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两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 13:30前。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在:2016年7月1日 13:30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16年7月1日 13:30时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6年7月1日 13:3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比选申请人派人参加。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多轮报价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caigou.my.gov.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沙河壹号B座402-404号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65013213
传 真: 028-84597486 2016年6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