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九路(水湖至孔店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丰县交通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水九路(水湖至孔店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6GCCZ0309 2、项目名称:水九路(水湖至孔店段)工程 3、项目地点:长丰县 4、项目单位:长丰县交通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5、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合肥市长丰县境内。本项目范围为路线起于淮南与长丰界交界处的淮南市孔大桥,顺接淮南市在建的九龙大道,在K1+100桩号附近接现状水九路老路,路线沿老路往南布线,下穿现状水淮铁路联络线,水蚌铁路线,之后下穿在建的水蚌电气化铁路预留桥孔,项目终点至合水路,全长8.934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为K2+200至K8+934,扣除两处下穿铁路段0.7964公里,分别为:K3+100.8~K3+506.4和K6+598.2~K6+989,此次招标里程为5.937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绿化工程等。 6、资金来源:其它 7、项目概算:37023.72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近五年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06月02日上午09:00至2016年06月08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13: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21日13:30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长丰县交通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人:尹涛 电话:0551-66683385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65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fggz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 5、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施行之日至2016年06月30日为新资质、原资质过渡期。过渡期内,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新标准(建市[2014]159号)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 6、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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