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单位的开发区空调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编号
2016年度淮安经济技术开发空调库采购项目(HAKFDL-竞谈-2016005)。
2、谈判内容:
2016年度开发区空调库采购共分为A、B、C、D共四个包;
A包为:空调1.5P;
B包为:空调2P;
C包为:空调3P;
D包为:空调5P。
情况说明:本次空调库采购,为2016年度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用型号空调采购,报价方式为每包按壹台空调报价及壹米管线报价。详细采购参数见第二章要求。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7)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空调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供应商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9)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0)供应商所投品牌空调生产厂家必须有国家3C认证书;
(11)供应商所投品牌空调的生产厂家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12)供应商所投品牌空调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3) 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生产使用说明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4)供应商所投品牌空调在淮安地区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
(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示范格式四);
(16)参加谈判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提供参加谈判人员自2015年7月以来供应商为其在本单位缴纳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
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谈判活动开始前现场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八部分;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和生产企业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仅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说明:
本次谈判采用谈判现场审查供应商资质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4、谈判文件取得方式:
(1)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到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报名登记,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17-83930178。
(2)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 6 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17-83930178; 报名费(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包(报名后不退)。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报名地点: 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
淮安市委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李会计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 6月 29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 6月 29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市委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陈建伟电话: 18952396599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6年 6月 29 日 上午9 :30分
谈判地点: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市委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刘凯 联系电话: 0517-83715279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刘凯联系电话: 0517-83715279
(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0517-83715279
(4)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刘希浩联系电话:13301408801
(5)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8、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每个包分别为:伍仟元整人民币,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帐户并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库处换据。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交金额每个包分别为:伍仟元整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