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花营镇人民政府申砦村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及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杏花营镇人民政府申砦村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及监理
2.2建设地点:杏花营镇申砦村
2.3建设内容:杏花营镇人民政府申砦村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150万元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杏花营镇人民政府申砦村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监理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均为盈利(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3)室4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段8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需携带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应携带原件供查验、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5.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5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总监,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5.6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接收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监理标段: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3780696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73997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