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拟对中央空调运行及末端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询价,特邀请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前来洽谈。
二.项目内容:
1. 负责空调维修,空调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检测等工作。
2. 设备数量:中央空调主机4台;末端风机盘管2800个;分体空调500个;小型中央空调机组9套;水泵、空调、风道冷却塔等设备手术间净化设备12个;门诊空调机组10个及风机盘管140个。分体空调500个。
三.预算:人民币80万元。
四.服务期限:1年
五.要求:
1.空调维修。见附件1
2. 运营管理要求。见附件2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许可经营范围须具有中央空调维修方面的资质。
七.投标人需知
1、不得将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2、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标明对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每个年度收费报价金额。
3、运营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
包干制: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保养(维修更换配件在100元内的费用由投标方担负)、办公用品、奖金、服装、保险、福利、加班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但不仅限于此(不含水、电费)。
投标人应考虑本年度内物价上涨的因素,及各种经济安全风险。
4.我院评定小组在对项目评定时,只对各公司所投项目的文件进行比较,综合评议。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遵循低价中标的原则。
5.洽谈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更改条件,否则视为作废。
6.评定结束后,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竞价所产生的
任何费用。
7.对项目内容等事宜,请与我院基建办联系,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88062092
八.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单位须准备文件一式二份,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价格、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所有文件,按上述顺序装册封装。并于封袋外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于2016年06月30日14:00时之前送交到我院南病房楼地下一层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希,联系电话:88062084。
九.具体洽谈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