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塔庄镇)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FJGJZ-[2016]024 号 |
开标时间: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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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 |
招标编号:FJGJZ-[2016]02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塔庄镇)已由福州市水利局以榕水利农水[2016]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清县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塔庄镇)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为渠道、拦河坝、排水沟、泵房、临时工程等项目,监理发包价为93155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塔庄镇),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的全过程监理; 2.6工期要求:6个月,要求监理期限与土建施工同步。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监理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6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 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电 话:1395037093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塔头路158号永兴家园6#三层 电 话:13405988027 联 系 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帐 号:1004 7333 1890 0100 01 用 途:请注明“闽清县2014年市级计提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塔庄镇)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或“FJGJZ-[2016]024 号”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 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梅溪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第一幼儿园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