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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宁波街东延及规划一路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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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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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宁波街东延及规划一路市政工程(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6/22发 布 站: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殷景慧联系电话:0991-6170328
工程地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新市区)东北部
建设单位: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规划一路(迎宾路~宁波街)道路全长309.17米,道路红线为30米,宁波街东延(文光路~规划二路)道路长度为749.16米,道路红线为30米
建筑面积(㎡):0计划投资(万元):1860
类    型: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06-23报名截止日期:2016-06-29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宁波街东延及规划一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宁波街东延及规划一路市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新市区)东北部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一路(迎宾路~宁波街)道路南起迎宾路,北至宁波街,道路全长309.17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横断面为2×7.5=15米机动车道,两侧向外依次为2×3.5=7米绿化带,2×4=8米人非混行道。机动车道路面结构自上至下依次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20cm厚4%水泥稳定砂砾、30cm厚级配砂砾;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至下依次为:6cm厚彩色人行道花砖、2cm厚干铺细砂、15cm 厚4%水泥稳定砂砾、20cm厚级配砂砾。
宁波街东延(文光路~规划二路)道路西起文光路(又名“东站路”),东至规划二路,道路全长749.16米。拟建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横断面为2×7.5=15米机动车道,两侧向外依次为2×3.5=7米绿化带,2×4=8米人非混行道。机动车道路面结构自上至下依次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20cm厚4%水泥稳定砂砾、30cm厚级配砂砾;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至下依次为:6cm厚彩色人行道花砖、2cm厚干铺细砂、15cm 厚4%水泥稳定砂砾、20cm厚级配砂砾。
工程分项包含道路、交通、道路照明、管线综合、给水、污水、雨水、绿化给水、电力土建等分项工程。
2.3计划工期: 2016年7月15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竣工;共108天(日历日)。
2.4招标规模:
规划一路(迎宾路~宁波街)道路全长309.17米,道路红线为30米,宁波街东延(文光路~规划二路)道路长度为749.16米,道路红线为30米,计划投资额约为1860万元。
2.5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施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a、一般业绩:从事施工年限3年(含3年)企业2013年1月之前注册成立。
b、类似业绩: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类似工程合同数量不少于3个(含3个)(至少一项在疆业绩),其中包括在建工程,且类似工程合同业绩金额累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合格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一项(在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项目负责人担任年限:不少于两年(含两年)。
3.2信誉要求:投标时在疆内建筑市场不良记录公示期外,同时2015年度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按高新区(乌高新建环字[2011]29号文)要求通过高新区建管中心资质核验(2016年1月之后通过核验的有效),资质核验联系人:宋彩霞,联系电话:13565895728。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 2016年6月29日19点(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报名,以网站报名成功信息为准,无需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如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不受理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保持在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无法接通,或接通后不知情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所需资料可在报名同时至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昆仑监理公司二楼业务办)购买。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同时至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昆仑监理公司二楼业务办)购买。
九、资格预审时间7月4日11点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 邮编: 83001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91-36783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昆仑监理公司二楼业务办
联系人:殷景慧 联系电话:15299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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