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站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污水站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招标
标段内容: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污水站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营项目,配备人员驻本院对污水站进行管理,期限一年。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污水处理运营的相关资质(资格后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报名时间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报名。
(2)报名地点:浙江天台福溪街道水南路一号(幸福花苑对面)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工地门诊3楼办公室。
(3)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前来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3)工期时间。
(4)投标报价。
(5)其他(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包干,运营期一年。
其他
(1)本次报价税金等各类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内。
(2)现场运营管理人员需有3年以上运营经验。
(3)现场情况及设备设施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考察。
(4)运营具体要求见附表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979092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6月22日
附表一
经双方约定,投标人委派 1 名操作工对发包人污水站废水废气设施进行日常运行操作,操作工严格遵循发包人规章制度及要求,遵守发包人作息时间安排工作,原则上需处理完每天排放的污水,不得私自偷排漏排污水;
投标人化验人员每月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出水指标;确保出水达标。
技术人员根据水质水量对污水站运行参数进行及时调整,并加强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化。
及时采购污水站内所需工具、劳保用品等,支付污水站内投标人工作人员薪资劳酬;
对故障设备管道等及时通知发包人负责人,并落实检修完成;发包人可委托投标人进行维修,投标人收取相关维修费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建立污水站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操作台帐、水质台帐、管理台帐等,并按时做好记录;建立应急预案;
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发包人厂内发生安全等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进行承担;
本运营项目向环保局备案,明确托管运营模式,承担超标排放引起的罚款等责任,并定期把污水站情况总结汇报环保局。
如有其他要求,发包人会统一格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 投标人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及项目),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同时宣布承诺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
2、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一切投标资料均为合法且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