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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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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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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TXY-2016-G31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519084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联系方式:纪警官 519081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5190847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用途:使用需要;简要技术要求:制作安装跑笼隔断、更换犬舍护栏、更换宿舍门窗、遮阳棚制作、犬舍下水沟维修改造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4)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 供应商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未与其他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7) 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8)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9)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本;如供应商为外阜单位的,须具备进京备案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17263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详见附件:公告原文。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有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仅限两个月内有效);

(8)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外阜单位须提供进京备案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B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5190847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京财采购【2015】171号,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财库【2011】181号,京财采购【2014】2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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