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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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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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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长高新管发计【2016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施工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高新区,东临雷高路,西临望雷大道,南临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划拨地,北临岳麓大道。

2.3建设规模: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9974.2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399239.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9.8万平方米,包括厂前区、生产区、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环保、和消防设施以及办公生活系统等。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55840.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11亿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承包方式:投资+施工总承包

2.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要求工期: 72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1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前区、生产区建设工程(含设备),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照明及动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区绿化工程、园区管网工程、装修工程、铁路试验线以及办公生活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提供2014 年、2015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投标人2015年年末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6 类似工程经验: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价不少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年份要求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前60个月,时间以施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7人、安全员7 人、质量员6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8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9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0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的证明);

3.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资额及投资回报

4.1投资额

中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人民币6亿元的投资。

4.2投资回报

招标人还款时间分别以中标人投资资金全部到位满 2年、3 年之日作为时间节点,分2年分别按投入资金的 40%、 60 %偿还(借款满两年归还本金的40 %,满三年归还本金的60 %)。每笔投资回报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资金之日起,至对应支付至约定比例付清之日止,投资回报计算基数与归还的本金金额一致(均按单利计息,不计复利,利随本清)。

4.3中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资金6亿元,须在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天(日历日)内先将4亿元转入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剩余款项2亿元再按业主节点要求放款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建设工程费及投资回报率两部分,且建设工程费报价及投资回报率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投资回报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固定年利率7%(均按单利计息,不计复利,利随本清)。

5、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

5.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前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3、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通号长沙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施工,未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作废标处理。

5.5、到账期:20166271700前,其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在资格前审时予以查验。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时到账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6. 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6.2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85226831)。

    6.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委托人务必在2016年6月27日下午16:3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302室。

 7、资格审查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前审。

    7.2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7.3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点及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见二楼大屏幕。

    7.4 资格审查说明:

    7.4.1、资格前审时到场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7.4.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

(5)施工业绩承包合同;

(6)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

(9)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施工员及质量员的岗位证;

(13)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1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7.5其他说明: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

  7.5.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资格审查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准时参加,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8、申请人入围方式: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9、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体获取时间及方式待资格审查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2、招标人

招标人: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226831

13、本项目行政监督机构: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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