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CHL-2016-(采)074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宁县水利局-大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委托,对大宁县2015省级第四批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巩坚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宁县2015省级第四批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巩坚项目
二、征集单位:大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包括柴家山提水工程、树提提水工程、太古提水工程、北桑峨村供水工程、美源提水工程。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工期:90天
六、投资额:744154.23元
七、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八、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9、项目所在地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贰套,并加盖公章。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
十一、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北京时间
9:00-12:00,15:00-18:00)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09时30分,
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宁县水利局 大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地址:临汾市大宁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7-7723123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临汾国贸A幢1907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40357331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14001716154052501996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收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退还)
2016年6月23日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