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
公告名称 | 和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澄清公告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 |
招标类别 | 其它 | 报名时间 | |
关于“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项目编号:F-2016-083(招标编号:SP2016-04-0500) 项目名称: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现对“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作如下澄清说明: 供应商资格审查项中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竞标”,由审查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审查当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此澄清公告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和县城市管理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