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1年1月1日以来水库工程新建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4)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下同)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 2、项目总监: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水电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人报名使用的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时,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6、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