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1010_101413073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穗开发改[2009]16号文批准,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东晖广场污水加压站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晖广场污水加压站及管网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28068848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821129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1581709537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82111249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西区
四、项目概况: 污水加压站的建设规模为每日加压污水15000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5平方米,新建污水泵站(含配电间)、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管网工程部分的起点为东晖广场污水加压站,途经沿河路,之后穿横窖河河底,穿过河床后再沿夏园路,最终接至7号污水加压站,压力管道全长1040米。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污水加压站的建设规模为每日加压污水15000
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5平方米,新建污水泵站(含配电间)、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管网工程部分的起点为东晖广场污水加压站,途经沿河路,之后穿横窖河河底,穿过河床后再沿夏园路,最终接至7号污水加压站,压力管道全长1040米;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图及清单。预计发包价988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年 10 月 14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10 月 15 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14:00-16:00 。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 授权委托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
萝岗区交易部(电话:82086706)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 jh.getdd.gov.cn)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一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份, 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
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五、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有关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九、注意事项: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 标 单 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