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改扩建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奉贤区教育局(本部) | ||
行政区域 | 奉贤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14: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24日 17:00 至 2016年07月08日 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 ||
预算金额 | ¥19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章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54299661 | ||
采购人 | 奉贤区教育局(本部) | ||
采购人地址 | 奉贤区各相关学校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1671916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潍坊路357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8304222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改扩建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上海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参加投标的单位人员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8)投标单位必须是传感器设备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10)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11)所有采购的产品须符合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学二期课改标准。所提供的物理传感器必须符合上海市中小学实验考试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改扩建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621-196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630112) 3、预算编号:18-16-107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改扩建学校仪器设备一批(如:期刊架、办公桌、办公椅空气净化机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1)中标单位应根据本采购文件及项目现场的要求进行设计配合、负责本项目范围所有设备和材料供货、安装、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协调、系统与设备的测试、调校、试运转,直至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期间的配合、获取准用证、保修期间的售后维修服务。 (2)供应商需投报招标要求内所有内容,不得漏报或少报。 (3)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1990000(国库资金:19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上海市固定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 如为代理商报名则提供制造商针对传感器设备的唯一授权书的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每月的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且被授权代表必须在其中)的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0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1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1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 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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