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莘庄工业区“五违”整治法律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11: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30日 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4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春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6910418 | ||
采购人 |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人地址 | 鑫都路2551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5859249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0908719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莘庄工业区“五违”整治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莘庄工业区“五违”整治法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622-20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6-00283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贯彻市委关于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按照区委、区府关于“提升环境质量、推动连片治理、促进整体转型”为主线的整体要求,莘庄工业区结合自身发展,坚持以“消项式管理”模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宣传发动,加强长效管理,在园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园区环境,推动园区转型升级,使园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此,结合莘庄工业区“五违”整治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服务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8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480000(国库资金:48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6-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提交资料齐全且缴纳标书费后,并经网上审核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费用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14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14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开标地点: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至现场提交资料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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