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大气颗粒物源解析(一期)采购及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人 |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泉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19:04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06月02日 | 中标日期 | 2016年06月23日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黄进、陈祖补、杨明琛、毛少宏、李明、佘日新、洪小琴 | ||
总中标金额 | ¥403.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2370016 | ||
采购人 |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 ||
采购人地址 |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5-223700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王、0595-28983298 | ||
附件: | |||
附件1 | 中标公示.doc |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大气颗粒物源解析(一期)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XCJQZ(2016)CG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XCJQZ(2016)CG004
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大气颗粒物源解析(一期)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95-2237001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先生、0595-2237001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大气颗粒物源解析(一期)采购及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
1、招标文件编号: FJXCJQZ(2016)CG004
2、采购单位名称: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370016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
联系人:小占 小王
联系电话:0595-28983298 传真:0595-28983289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
6、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6月2日
7、中标确认日期:2016年6月23日
8、中标情况: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大气颗粒物源解析(一期)采购及服务项目,详见下表:
合同包 | 品目类别 | 简要技术指标 | 中标数量 | 中标金额 (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合同履行日期 |
一 | 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 | 详见招标文件 | 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二 | 大气颗粒物在线解析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359.2 万元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广州科技企业加速器A3栋3层 | |
三 | 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44.4 万元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进、陈祖补、杨明琛、毛少宏、李明、佘日新、洪小琴。
10、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王、0595-2898329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2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总中标金额:40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二:大气颗粒物在线解析设备
中标供应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广州科技企业加速器A3栋3层;
中标价:359.2万元
合同包三: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
中标供应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中标价:44.4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进、陈祖补、杨明琛、毛少宏、李明、佘日新、洪小琴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大气颗粒物源解析(一期)采购及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项
中标总价:403.6万元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