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6-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桂阳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 湘水农[2015]17号文批准建设,并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6】30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桂阳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桂阳县春陵江镇境内 2.3建设规模:桂阳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区涉及春陵江镇上塘村、海塘村、樟龙村、槐江村、黄土村、余田村、觉山村、下桥村、钟家村、上桥村、小田村、金盆村、上冲村、铁炉村、洞尾村等15个行政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衬砌渠道54条66.96KM;灌排渠整修11条17.75KM;新建渠系建筑物306处,渠第建筑物改造198处;整修山平塘41处;低压管道灌溉1049亩,机耕路修筑2条3.15M。本招标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146.31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700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17年3月31日前完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湖南省桂阳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 2 个标(其中:C1标段为招标金额约900万元;C2标段为招标金额约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湖南省桂阳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共2个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当一个投标人对两个标段进行了投标,其所投标作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6 年6月24日~2016 年6月28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tb.hnwr.gov.cn/module/page/main.jsp)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tb.hnwr.gov.cn/module/page/main.jsp)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1)招 标 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桂阳县芙蓉西路14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770735678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328332 传 真:0731-85328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