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消防大队
夏庄消防站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夏庄消防站电器设备采用询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公安消防大队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金额:16.71万元。
4、招标编号:160516。
6、采购内容:
夏庄消防站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有:挂式空调7台、柜式空调15台、电视10台、饮水机10台、洗衣机3台、冰柜1台、冰箱1台、组合音响1套(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6.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6.3非日照市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6.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
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函)。
6.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及要求: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⑤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莒县城阳北路519号
联 系 人:申航 电 话: 0633-6884448
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财富大厦十楼)
邮 编:276500
电 话:0633-7771678
传 真:0633-7771678
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
附件下载:夏庄消防站电器设备询价采购文件.doc
附件下载:行贿犯罪档案申请查询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