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1.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的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
(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为4837.35万元。
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预处理+改良A2/0活性污泥法+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的组合工艺,整体规模为2万吨/日。
(3)招标范围: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类似工程指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宁江园区红杉树路7号
联系人:张伟电话:0516-80375587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
联系人:王云涛电话:0516-80802220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