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304120160036
招标备案号:1216201606300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16]0602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DN600输水管道工程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静审投[2016]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静海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171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静海水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DN600输水管道工程,沿道路铺设DN600输水管道,长度为18700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团塘路(黄山路—团王路)、团王路(团唐路—蔡中路)、蔡中路(团王路—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规划泵站)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DN600输水管道工程,沿道路铺设DN600输水管道,长度为18700米。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 2.4 |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6年09月01日 至 2017年09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6年09月01日 至 2016年09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6年10月01日 至 2017年09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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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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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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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预备会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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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7月01日至2016年07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区二楼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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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静海水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玉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开发区地纬路南侧东水厂
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武树超电话:13920649310
传 真:2893233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丁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董景志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94
日期: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