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迁西县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 ||
品目 | |||
采购人 | 县住建局 | ||
行政区域 | 迁西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4日 1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25日 09:14 至 2016年07月01日 09:14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 ||
预算金额 | ¥-.00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建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5623371 | ||
采购人 | 县住建局 | ||
采购人地址 | 迁西县城关凤凰西街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5-56144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5623371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迁西县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6010020004
项目联系人:郭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5-5623371
采购人:县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614404
代理机构: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62337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至2015年度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人参加则不用此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件;(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2、业绩要求: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以BOT方式运作、规模在1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业绩。
采购数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技术要求:PPP模式社会资本方招募
备注:项目编号:QXZFCG2015C-18;资格预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由投标供应商在企业注册地为该代理人缴纳的2016年2月-4月份的养老保险记录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其他详细信息请见附件
项目名称:迁西县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6010020004
项目联系人:郭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5-5623371
采购人:县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614404
代理机构: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62337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至2015年度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人参加则不用此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件;(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2、业绩要求: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以BOT方式运作、规模在1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业绩。
采购数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技术要求:PPP模式社会资本方招募
备注:项目编号:QXZFCG2015C-18;资格预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由投标供应商在企业注册地为该代理人缴纳的2016年2月-4月份的养老保险记录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其他详细信息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