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二十期)岳普湖县佰什坎支渠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喀什噶尔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二十期)岳普湖县佰什坎支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5]65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岳普湖县境内,建设内容为佰什坎支渠9.25km(桩号0+000~9+250)渠道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10座,其中改建左、右岸分水闸5座,改建农桥5座。
2.2招标范围:佰什坎支渠9.25km(桩号0+000~9+250)渠道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10座。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渠道防渗3.805km(桩号0+000~3+805),改建农桥2座;
第二标段:渠道防渗3.419km(桩号3+805~7+224),改建分水闸2座、农桥2座;
第三标段:渠道防渗2.026km(桩号7+224~9+250),改建分水闸3座、农桥1座;
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计划工期: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29日,总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 阿布都热西提·喀迪尔
联 系 电 话: 0998-682208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赵辉
联 系 电 话: 0998-2303609 13639963556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