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的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轨道系统委外维保项目 已经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专题会议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有轨交通专项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且铁路专业毕业;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的银行资信证书;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应通过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高新区外企业须办理进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手续(详见苏住建建〔2013〕50号文、苏住建规〔2011〕1号文) 11)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6/6/24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6/6/29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6/6/24 上午 09:00 至 2016/7/4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6/7/4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6/7/4 15:00 7. 备注: 7.1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等相关证件)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信息备案。 7.2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最终报名情况以实际投箱为准。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本格式,从苏州市住建局网上下载http://www.szjsj.gov.cn/ZhuJian/FileTransferUpload/20089199347160256.doc); (2)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苏州高新区资质检验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毕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无原件要求)。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入袋),一式一份,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7.3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1期工程的范围为:龙康路站→太湖大道→建林路→华山路→湘江路→何山路→珠江路→金山路→苏州乐园站止。全线长度约18.135km,全线设车站10座,进、出车辆段线路0.6km,以及车辆段内线路等。委外维保商需负责苏州高新有轨电车一号线龙安路至苏州乐园站与大阳山车辆段的轨道系统、正线房建结构设施设备、给排水设施设备的值班、巡检、维护、应急抢修、保驾和配合等工作。 1、负责1号线正线(辅助线)及大阳山基地轨道设备及其轨道附属设施设备的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 2、探伤:负责1号线正线(辅助线)及大阳山基地钢轨母材及焊缝探伤工作。 3、负责1号线车站、地下通道、天桥及护栏土建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及保养维修。 4、负责1号线正线及车辆基地轨道排水系统设施的检查和清理工作。 5、应急抢险救援:负责1号线正线及车辆基地轨道线路发生钢轨折断、胀轨、挤岔、道床塌陷和起拱、水淹道床、道岔冰冻、异物侵限等应急抢险及配合相关工作。 7.4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6年7月4日下午15:00~16: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7.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6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延发公告;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的则全部入围。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楼 联系人: 成优 传真: 0512-69560668 电话: 0512-69560667 邮编: 215021 E-Mail: hxzbdl@126.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徐贤 性别: 女 卡号: 043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0512-69560667 上岗卡号: 苏招E0434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6/24 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