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四大管道管件(新增部分)采购招标
日期:2016年6月24日
招标编号:0752-1640HNLY-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四大管道管件招标。招标人为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项目的四大管道管件(新增部分P92,P91,WB36,A672B70CL32材质的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件生产制造厂家并具有实施本项目货物设计、生产、供应和试验所要求的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装备能力,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证书须在效期内)。
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6.近5年(2012-2016)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供货、造假记录,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法律纠纷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近五年(2012-201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5)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能够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
8.投标人应具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国内至少6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管件的电厂直接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将不能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对于不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标书售卖:
售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标书售价: 2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售标文件要求:购买标书时,购买人需提供以下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书原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邮编:100031
联系人:牛跃、梁纪新
电话:010-63213609,13718908008,010-63213611
传真:010-6321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