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林城镇示范区一号路给水管道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永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林城镇示范区一号路给水管道工程总长约1100m;
1.2招标范围:实施范围内的给水管道敷设、支墩及支架制安、消火栓安装、阀门井砌筑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49万元。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白溪大道513号5楼)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永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荆工联系电话:0572-636980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72-6670880
长兴永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