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国际初中报告厅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 |||||||||||||
(2)工程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3)招标范围: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国际初中报告厅装饰工程;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28日到2016年9月25日;工期:60 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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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企业资质,本工程可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不足以上时限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特指单位办理社保手续时的增人花名册);2、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 1、 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3、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gggzy.com.cn/rgweb/default.aspx)、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公告时间从2016年6月24日到2016年7月14日9:00止。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 | |||||||||||||
8.评标办法 | |||||||||||||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基准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健康路1号(交通银行大厦)六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朱惠玲 | 联系人: 席晓雷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国际初中报告厅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 |||||||||||||
(2)工程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3)招标范围: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国际初中报告厅装饰工程;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28日到2016年9月25日;工期:60 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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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企业资质,本工程可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不足以上时限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特指单位办理社保手续时的增人花名册);2、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 1、 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3、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gggzy.com.cn/rgweb/default.aspx)、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公告时间从2016年6月24日到2016年7月14日9:00止。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 | |||||||||||||
8.评标办法 | |||||||||||||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基准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健康路1号(交通银行大厦)六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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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惠玲 | 联系人: 席晓雷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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