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宋集镇李小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临泉县宋集镇李小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临泉县宋集镇李小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C20160248)己经临泉县财政局批准。采购资金财政拨款。采购人为临泉县宋集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临泉县宋集镇李小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项目的施工地点:安徽省临泉县宋集镇李小寨境内。
2.2本次采购项目的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
2.3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包划分:临泉县宋集镇李小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详见编制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划分为 1 个标包。预算价235000.00元(本项目预算编制费用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总报价中应含此费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或已中标项目,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 采取谈判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可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栏目、《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bj.linquan.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15时00分。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谈判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bj.linquan.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泉县宋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传杰
电话:13866267666
采购代理机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联系人:李标
电 话:0558-6405676
9、招标采购监督机构
名 称: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电 话:0558-6405693
传 真:0558-6405693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