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学校锅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XLZC(JZ)2016-017号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学校锅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原招标因故暂停,现重新组织招标,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学校锅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LZC(JZ)2016-017
三、采购单位名称:洛浦县教育局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项目名称:锅炉
(2)采购预算:116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方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
(3)凡是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许可证。如果是销售商,必须提供针对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和田地区以外投标人须提供和田地区范围内完善的售后服务相关资料。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自带U盘)。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
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6年7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4日之前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中心848会议室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政务服务中心830室
十五、联 系人:王黎明刘佳 电话(传真):0903-6622186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