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道路工程图纸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管招采[2016]45号
二、招标公告日期、网站
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4日~2016年05月30日
公告网站:《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
三、变更事项及内容
第一标段: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项“商务部分”中第3条“企业业绩”变更为:
3、企业业绩(35分):供应商提供2013年以来完成的项目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成果资料主要内容原件,并在“资格证明文件”中附主要内容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每有一份齐全的得0.5分,最多得2.5分;
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每有一份齐全的得1分,最多得5分;
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的每有一份齐全的得1.5分,最多得7.5分;
金额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每有一份齐全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每有一份齐全的得2.5分,最多得10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35分,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被视为无业绩。
注:须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第一标段: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项“商务部分”中第4条“人员状况及能力”变更为:
4、人员状况及能力(10分):本项目拟派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1分,最多得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第三标段: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一项“投标报价”变更为:
本项满分为15分,其中500万元以下部分报价满分5分,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报价满分5分,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报价满分5分。各部分报价得分计算规则如下:
PF=( F/FM)×5分 [PF为供应商报价得分,F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优惠率);FM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高的投标报价(优惠率)]。
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以上事项及内容以变更后的为准,采购文件中其他信息不变,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事项及内容执行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