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地震救援器材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地震救援器材
2、编号:GYZCJ-201608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购买抗震救灾用地震救援器材。具体明细见第五章 谈判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附表。
2、本项目为打包项目。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采购人所需全部物品。
3、谈判控制价:人民币30.29万元。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具有本项目所需物品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为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高邮市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9室)
五、谈判文件发放信息: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
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 0514- 84616755),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8:00。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送达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一)谈判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7月6日14:30(北京时间);
(二)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15:00(北京时间);
(三)谈判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财校408室(海潮路47号)
(四)谈判文件接收人:聂影
六、谈判开始有关信息:
(一)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7月6日15:00。
(二)谈判地点:高邮市财校408室(海潮路47号)
七、 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缴纳。谈判供应商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要求在2016年7月5日18:00前按规定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一)采购联系人:
采购单位: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应连海
联系电话:15190428119
(二)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14—84616755
有关谈判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gyzfcg.gov.cn/)。
(三)开户信息:
户名: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号:32001746340052500069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