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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贵安渡槽出口~迁江分干渠渠末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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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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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贵安渡槽出口~迁江分干渠渠末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招标分类: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拨款
详细信息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以桂发改农经〔2015〕118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15】1858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107号,现对该项目的贵安渡槽出口~迁江分干渠渠末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28.79万亩,灌区渠首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为70m3/s,属大(2)型灌区,为Ⅱ等工程。灌区分一二期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总干渠片及北干渠片,二期工程建设南干渠片。南干渠片设计灌溉面积74.11万亩,南干干渠段设计引水流量范围为34.02m3/s~29.89 m3/s,其渠道及其渠系建筑物(水闸、渡槽、隧洞、暗涵、倒虹吸等)为3级建筑物。
本项目贵安渡槽出口~迁江分干渠渠末工程施工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迁江分干渠Ⅱ标段:贵安渡槽出口~独女隧洞进口工程,为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南干干渠的一部分,输水线路总长22.086km。主要建筑物包括:输水明渠长14.468km;输水渡槽7座,总长5.88km(包括穿越柳南高铁段落地渡槽段);暗涵5座,总长702.63m;倒虹吸6座,总长661m;水闸22座(其中节制闸3座,泄水闸2座,分水闸3座,直斗斗闸14座),排洪渡槽2座,排洪涵洞12座(其中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涵洞9座,埋预制管涵洞3座),排水沟6条,总长1677m,泄水侧堰2处,洪水入渠17处,交通桥35座(均为机耕桥),明渠下渠阶梯72座,以及路网迁改恢复1998m。
迁江分干渠Ⅲ标段:独女隧洞进口~迁江分干渠渠末工程,为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南干干渠的一部分,输水线路总长15.055km,主要建筑物包括:输水明渠长5.854km;隧洞3座,总长1860m;渡槽4座,总长5808m;暗涵3座,总长813.5m;倒虹吸1座,长度为99.2m;水闸18座(其中节制闸3座,分水闸2座,直斗斗闸13座),排洪渡槽2座,排洪涵洞9座(其中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涵洞4座,埋预制管涵洞5座),排水沟2条,总长1007m,泄水侧堰1处,洪水入渠9处,交通桥10座(其中公路桥1座,机耕桥9座),明渠下渠阶梯32座,以及路网迁改恢复635m。
2.2 工程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
2.3 建设规模:大(2)型灌区。
2.4 招标编号:GSZB-2016047。
2.5 招标范围: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贵安渡槽出口~迁江分干渠渠末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明渠、隧洞、渡槽、暗涵、倒虹吸、水闸、排洪渡槽、排洪涵洞、泄水侧堰、洪水入渠、排水沟以及交通桥等建筑物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建安投资约34000万元。
2.6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共24个月,自2016年 8 月至2018年 8 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大型灌区干渠工程或大型引水工程(引水流量在50 m3/s及以上的为大型引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在水利行业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如下: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专业应

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4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地质勘察,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工程测量,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环境保护或水土保持。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证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书、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2为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要有承诺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监理服务的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或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打印件。上述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6月30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及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及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6.4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6.5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7月19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商城一路1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2-6658066
传 真:0772-66580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1-5709740
传 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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