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境内
项目编号:GREDZ-2016-016#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
工程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市政绿化及配套系列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计划投资88.5万元,包括长安路绿化工程监理,计划投资14.25万元;正安路绿化工程监理,计划投资22.5万元;建成区各路段绿化补植工程监理,计划投资12.75万元;开发区供热管网监理21万元;乐安中学西侧裸露土地整治监理,计划投资10.5万元;长安路市政配套监理,计划投资7.5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所报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
4、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需为项目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开标现场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5月以来连续缴纳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总监注册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8日08时30分至2016年7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室
工 本 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546-8027918
监管单位:广饶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广饶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广饶经济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中心、广饶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