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办公电器等货物采购(GLZFCG2016C0036)询价采购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9 00:01
浏览次数: 128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电器等货物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行政区域桂林市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7:55
报名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8:00
报名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5:00
预算金额¥15.443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5588
采购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工 ,0773- 383031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萍 ,0773-2885588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电器等货物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电器等货物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C0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55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工 ,0773- 3830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 ,0773-288558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询价采购公告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4345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四、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2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4:3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的委托,现对办公电器等货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办公电器等货物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C003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序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

单位

1

洗衣机

11

2

冰箱

7

3

微波炉

6

4

消毒柜

6

5

消毒柜

2

6

电磁炉

9

7

扫描仪

2

8

除湿机

5

9

保险柜

1

10

液晶电视(55寸)

1

11

电高压锅

3

12

大电饭煲

2

13

橱柜

7

14

不锈钢水槽

1

15

双灶燃气灶

1

16

大煤气罐

2

17

吸油烟机

1

18

电热水龙头

1

19

不锈钢储米箱

1

20

不锈钢垃圾桶

2

21

餐具套装

4

22

刀具

3

23

洗菜盆

34

24

炊具七件套(汤勺、捞面勺、漏勺、锅铲、饭勺、煎铲、6孔挂架)

2

25

铁木菜板(42*4.2)

4

26

锅组5件套(炒锅、汤锅、平底锅、蒸锅、奶锅 )

2

27

304不锈钢沥水碗架

1

28

玻璃油壶、调料瓶组(双层,12支)

2

29

铁木筷子

20

30

太空铝桌面置物架(三层)

1

31

太空铝桌面置物架(三层)

1

32

硬管式淋浴器 (花洒、顶喷)

1

33

全铜360旋转水龙头 欧式抽拉式龙头 冷热水槽菜盆厨房龙头

1

34

排钩

2

35

置物架

2

36

太空铝马桶刷杯、皂盒、纸巾盒

1

37

电吹风冷热风 1800W以上

1

38

饮水机

2

39

电动车

5

40

电动车

1

41

碎纸机

2

42

数码相机套机

2

43

多功能电锤电镐1套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4434.50元。

五、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投标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 2016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请与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5588。

4、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报价人必须于2016年7月6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报价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账    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

九、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7月6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止。

十、询价采购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3- 38303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773-2885588

3、监督部门: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9123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投标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