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县2016年农村生活无烟型煤采购
二、项目内容
蓟县无烟型煤采购及配送,煤炭需求量约20.1363万吨;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900元/吨。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无烟型煤生产性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2、禁止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生产线,且供应自行生产的无烟型煤,按照企业年产能70%设定中标量上限,严禁外采外购;
3、具有2年以上无烟型煤生产经验和1年以上配送经验,能够提供与本市或外省市政府部门签订的供煤合同;
4、具有当地环保部门为投标企业发放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具有天津市质监部门出具的无烟型煤检测报告(2016年);
供应商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7月5日9:3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具有2年以上无烟型煤生产经验和1年以上配送经验,能够提供与本市或外省市政府部门签订的供煤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天津市质监部门出具的无烟型煤检测报告(2016年)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整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时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时
3.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县鑫宏公司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伶
2.联系方式: 022-2912291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渔阳镇府前街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刘凌
4.采购人联系电话: 1862205587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912291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29122915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xhbg@163.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 年6月29日起至 2016年7月5日止。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