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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白螺镇物流大道及金澳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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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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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201606280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白螺镇物流大道及金澳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监发改审批[2015]35”及监发改审批[2016]46”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白螺镇物流大道及金澳路道路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监利县白螺工业园区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物流大道(含白螺工业园给排水配套管网堤内部分)道路工程、金澳路道路工程两部分。物流大道全长约900米,红线宽3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属加宽原有道路,物流大道包含附属的白螺工业园给排水配套管网(堤内部分),该管网长约1080米;金澳路长约280米,红线宽3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本次招标需实施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总投资约1900万元。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7 该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前三年为无偿保修,后二年为有偿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交副本原件)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二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含三证合一);

3.5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7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承接(含建成)过类似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2013年前中标、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文书);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仅对中标候选人查询,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函到监利县检察院进行查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监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10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3天,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专项承诺,需有具体有效的处罚措施,否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6年718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    号:4200162718605300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白螺镇物流大道及金澳路道路工程项目),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629日至2016年7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监利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四楼报名室(地址:监利县江城大道106号交通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清晰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第(5)条提供原件):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职称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五大员资格(上岗)证及以上7位人员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承接(含建成)过类似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的业绩原件,(提供合法有效的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2013年前中标、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文书。

(6)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使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将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万元)现金的实力担保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银行保函任何其他形式的证明文),凭招标人出据的实力担保金收据(开具实力担保金收据时须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委托书经办)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投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将实力担保金一次性退还至未中标单位原汇款账户,中标单位的实力担保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实力担保金的截止日期同报名截止日期。

企业实力担保金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全称: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监利开发区支行

账    号: 4200162718705250012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22上午09:3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容城镇章华大道181号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马明

电    话:15672403888

招标代理: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广源路60号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段海容

电    话:13117191511

2016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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