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海县城关医院采购DR等医疗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人 | 宁海县城关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宁海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19: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00: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2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 ||
预算金额 | ¥3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梅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425571 | ||
采购人 | 宁海县城关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南路31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55772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425387 |
宁海县城关医院采购DR等医疗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海县城关医院采购DR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BNB-2016618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医院自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DR | 1 | 阳极热容量≥300KHU |
二 | 胃、肠镜 | 1 | 自动曝光≥17档 |
三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5 | 牙椅最低位≤38cm,最高位≥78cm。 |
口腔种植机 | 1 | 泵最大输出量:30-110ml/min | |
牙齿美白仪 | 1 | 波长:480nm---520nm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卫生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 2016年7月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3.售价:采购文件每子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子包一:20000.00元;子包二:40000.00元;子包三:8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银行保函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海县城关医院
地址: 宁海县城关桃源南路319号
联系人:周科
电话:0574-65577283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叶陆英、梁慧强、邓梅生、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70、0574-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十一、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