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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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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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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9 02:08
浏览次数: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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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红政采【公开】2016年60号、ZXWY2016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杰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67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沈德万、0953-50987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杰、0951-56767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购置医院所需医疗器械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一标段、腹腔镜一套;二标段、心电监护仪等医疗器械设备一批。(注:以下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带※号产品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代理商同时须提供带※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区域经销商出具的专项授权经销证明。)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腹腔镜

1

一标段

※1

心电监护仪

3

二标段

※2

新生儿心电监护仪

1

※3

新生儿氧饱和度检测仪

1

※4

血氧饱和度监测仪

1

5

简易呼吸器

1

※6

电刀

2

7

电子血压计

1

8

可视喉镜

1

9

电子气压止血带

2

10

骨科电钻

2

11

电麻仪

20

12

烤灯

10

13

微波治疗仪

5

14

中频电疗仪

10

15

人体骨骼模型

1

※16

电测听仪、室

1

※17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1

18

口腔科X光机、防辐射室

1

※19

震动排痰机

1

※20

肺功能仪

1

21

电动吸引器

2

22

电动洗胃机

1

23

儿童电动洗胃机

1

※24

单头无影灯

3

25

颈腰椎牵引床

2

※26

骨科透视床

1

27

床头牵引架

1

28

托马式架

1

29

波浪式架

1

30

牵引弓

1

31

牵引架

1

※32

脉动真空灭菌器

2

※33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1

34

医用干燥柜

1

35

纯水处理设备

1

36

超声波清洗机

1

※37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1

38

快速生物阅读

1

※39

口腔科小型灭菌器

1

※40

内排立式高压灭菌器

1

41

内镜清洗仪

1

42

储镜柜

1

43

洗眼器

5

44

密闭上收下送车

2

45

卫生隔离式洗脱机

1

46

烘干机

1

47

真空烫台

1

48

高压蒸汽发生器

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备招标产品许可经营范围);(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2.2供应商特定资格(1)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2)投标带※号产品产品应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代理商须提供带※号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区域经销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7.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w.gov.cn/)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w.gov.cn/)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行政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357.71万元(其中一标段¥150万元,二标段¥207.71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内容),同时提交相关税收及社保费缴纳材料、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年内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辅佐证明其营业收入及从业人员情况。

2.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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