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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LJY【16N007】 项目名称:威宁·邻家龙岗东广场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0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威宁?邻家龙岗东广场施工招标文件有如下更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增加内容:“中标后,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银行履约担保”。 2、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2)企业2013年至今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每个工程得1.5分,此项满分3分;”更改为:“(2)企业2013年至今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工程得1.5分,此项满分3分;”。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的通知》(南建质安【2014】14号)要求的,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更改为:“满足《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质安【2016】18号)要求的,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近三年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企业2013年至今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更改为:“企业2013年至今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函附录,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2 %,逾期超过15天,扣除履约保证金比例100 %”更改为:“合同价款的2 %”。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10时00分”,更改为:“2016年7月13日10时00分”。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四、招标人: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宁市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19层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林海波、韦玉娟0771-5599611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名仕阁816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邓永茂0771-2082262 招标人: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7日 |
责任编辑:张倩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