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小型工程】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FQGGZY【2016】014号
(资格后审)
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开发区管委会(衡山北路17号)
1.2项目规模:包含屋面防水层拆除、新作防水层一道、雨水管安装及部分墙面修补。具体工程量详见预算清单。
工程发包价为52797元。
1.3工期要求:1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名时需提供各类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好),开标时提供原件。
3、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合理造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3.1 开标当天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资质原件进行审核,资质审查合格后,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质原件的先后顺序标注抽签序号,由现场投标人推选一位代表进行抽签,抽中者即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0%,余款一年后付清。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质保费用。c、超出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量的按平均单价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均可。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打印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www.jscons.gov.cn,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具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或泗洪县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如单位没有书面手册,可从网上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0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6年6月29日至 2016年7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到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14室现场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泗洪县衡山北路17号)。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000元, (未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在材料进场施工一周内予以退还)。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衡山北路17号)
联系人: 戴承达谢亚成
电话: 187625983791836028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