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6-102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道路改造齐家镇李家村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道路改造齐家镇李家村道路工程。
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排水和照明工程。修建梯形排水沟1785.068米,路灯48盏。
2.2招标范围: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道路改造齐家镇李家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李家村。
2.4招标控制价:173.2421万元。
2.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7月24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9月21日 ;
计 划 工 期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应无在建工程。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9日至2016 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证合一);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经理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7月19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晓春
联 系 电 话: 13756975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联系人 :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0431-89583630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