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对乐清湾港区双屿路电力管道建设工程进行立项的报告》(乐港投〔2016〕23号)悉。经研究,同意乐清湾港区双屿路电力管道建设工程立项,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清湾港区双屿路电力管道建设工程。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该工程拟建电力管道长2615米,电缆井50座。
三、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100万,资金由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筹。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本立项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手续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