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保局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CJZFCG-GK-2016025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昌吉州环保局的委托,现就其所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简要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CJZFCG-GK-2016025
2、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州环保局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环保局
4、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5、采购内容:信息化平台建设
6、项目实施地点、完工时间、技术要求、数量、投标人具体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7、完工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日历日)
8、供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付款方式: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付95%款项,一年后付清剩余5%款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资质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认证证书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六)本次项目涉及的主要硬件设备(UPS电源、服务器)需提供原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七)投标企业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八)须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九)近三年(2013-2015年)在国内和疆内的销售业绩,提供同一项目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单原件为一项有效业绩(或合同和验收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5项业绩;
(十)针对本项目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防或集成资质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本次项目涉及的主要硬件设备(UPS电源、服务器)需提供原厂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购买标书时请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为方便退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要求及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须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7月7日(工作日内)
上午:10:30-13:00 下午:16:00-18:00
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10:3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招标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联系人:王俊杰 电 话:0994-2267807
采购单位:昌吉州环保局
联系人:郭杰 电话:0994-2342174